“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規范” 9月1日起施行
發布日期:2021-08-10 瀏覽量:1196次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規范》對于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主體、駕駛人及車輛,道路測試申請,示范應用申請,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交通違法與事故處理等事項做出明確規定。《規范》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規范》明確,道路測試,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區域范圍內等用于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道路指定的路段進行的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活動。并將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的范圍擴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區域。
同時,《規范》也對道路測試主體、示范應用主體,道路測試、示范應用駕駛人的條件做出詳細說明。此外,在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方面,《規范》明確,在道路測試、示范應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確定損害賠償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據了解,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市)出臺管理細則,建設有16家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示范區,開放3500多公里測試道路,發放700余張測試牌照,道路測試總里程超過700萬公里,L2級智能網聯汽車乘用車新車市場滲透率在2021年上半年已提高至20%左右。(來源:中國汽車質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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